澳门金管局指出,根据七月五日第32/93/M号法令核准的《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只有获许可之金融机构,方可在澳门从事金融活动。任何人士或实体未经许可而于澳门从事受监管金融机构之专有经营活动,均构成《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b项所指的「特别严重之违法行为」,最高可被科处五百万澳门元之罚款。
2,公开发信息原因是卖方已经等不及或者耗不起了(自身原因)轮盘游戏,逼公司尽快破财消灾。
澳门金管局指出,根据七月五日第32/93/M号法令核准的《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只有获许可之金融机构,方可在澳门从事金融活动。任何人士或实体未经许可而于澳门从事受监管金融机构之专有经营活动,均构成《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b项所指的「特别严重之违法行为」,最高可被科处五百万澳门元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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